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废水回用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ZGB-2018-015)
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对《废水回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事宜进行磋商。具体说明如下:
1.项目编号:SZGB-2018-015
2.项目名称:废水回用系统采购项目
3.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10号。
2)项目概况:购置一套废水回用系统,将废水处理站达标排放废水(本项目原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该系统进水5m³/h,产水率>60%,产水量>3m³/h。废水处理站排放废水已达到DB44/26—2001《水污染排放限值》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3)计划工期: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以内完成现场安装,试运行 两个月后验收。
4)采购范围:废水回用系统项目的深化设计、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保养等。
5)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需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系统安装位置、管网、装卸限制及其它任何足以影响响应和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获批准。踏勘现场时间只限于2019年1月15 日,联系人:刘毅,联系电话:0755-89599174。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为废水处理/治理、中水回用或纯水制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磋商保证金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以转帐形式交纳,并于2019年1月18日17:00时前到达下列帐户:
收款单位: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坑梓支行
账 号:762759819137
联系人:段婧
联系电话:0755-89599121
备 注:交纳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答,将被视为无效应答。
5)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① 供应商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的;
② 供应商不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
③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结果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的;
④ 在磋商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谈判结果的;
⑤ 供应商提供虚假文件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效的。
6.项目限价: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49万元整。
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14日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10号
磋商文件获取费用:免费
8.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9:30时
9.磋商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月21日9:30时
磋商地点: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10号)
10.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天。
11.其他要求: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不参加磋商的,请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本磋商文件内容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解释,有争议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12.本项目联系人:刘毅 杜学佳
联系电话:0755-89599174、89599151
传真:0755-89599111
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